开发商加公摊,要业主补房款
时间:2019-03-06 17:56 分类:投诉权
开发商和业主已经签订购房合同,合同明确规定房屋面积以及公摊面积,单价,并且约定最终面积以房产局测量为准,误差在3%内为正常,参照实际误差多退少补房款,现在开发商通知说增加公摊,大大超过约定的范围3%,要业主补房款,最少都10多万,请问我们业主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专家解读
【为您推荐】利辛县律师 新宁县律师 萧县律师 上饶县律师 香河县律师 玉山县律师 屏山县律师 一般在购买房屋的时候,购房合同上面的面积都是算是了公摊面积的,而不是房屋实际可以使用的面积。但日后可能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导致
解答
你好,具体是什么数字笔误呢,能不能说具体一点。?
法规
天津市业主会管理办法
天津市业主会管理办法津房物〔2004〕18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业主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