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乐清律师魏炳海作者:刘秀昌【案情】 原告韦某与第三人陶某系朋友关系。2010年4月26日被告蓝某、黄某、梁某与第三人陶某合伙承包经营砍伐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白土乡林业站原乡扶贫林场7 000亩林地林木。三被告与第三人在合伙经营过程中,因资金不足,向原告借款。2010年7月2日在广西宜州市盐业大酒店,三被告在原告韦某不在场的情况下,由第三人作为见证人,为原告分别立下二张借...[详情]
乐清工伤律师周鹏飞致力于工伤法律制度研究和工伤维权实践,专注工伤维权,专注弱势群体权益保障,接受乐清市柳市镇、白石街道、虹桥镇、乐成街道、北白象镇、黄华镇、七里港等地区工伤劳动者的委托,办理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出庭代理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为乐清地区工伤职工提供专业的工伤法律服务,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赔偿等每一个环节,力求精益求精。为更好地维护工伤...[详情]
作者:乐清律师魏炳海 一、定金 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 定金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详情]
作者:乐清律师魏炳海工伤,即由工作引起并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分类做了以下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详情]
发布者:乐清律师 魏炳海文/王 丽 当事人双方订立并依约履行合同对于维护正常的社会交易、规范商品交换,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但在履行过程中因主客观等多方面原因导致合同履行不能的情形时有发生,解决履行僵局并将当事人的利益损害降至最低,则是设置合同解除制度的出发点。正确理解并在实践中审慎把握好合同解除的适用条件是合同稳妥履行、防止合同解除权滥用的重要保证...[详情]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印发《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费用项目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本省各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近期我庭经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就人身损害赔偿费用项目的有关问题制定了《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费用项目有关问题的解答》,现印发给你们。2014年1月1日后一审法庭辩论尚未终结的侵权纠纷案件,可参照本解答执行。2014年1月1日前法庭辩论已经终结的一审案件、2014年1月1日后受理...[详情]
婚约是指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所作出的事先约定,是男女双方将在结婚对婚姻行为的合意行为。订立有婚约的,称为“订婚”或“定婚”。婚约成立后,订婚的当事人双方互称为“未婚夫”或“未婚妻”。由于婚约具有身份上的意义,与民法上的财产契约不同,婚姻自由是法定原则,法律不能强制当事人履行婚约。婚约当事人任何一方不履行婚约,另一方都不得强制要求其履行。附加在婚...[详情]
在民间借贷法律实务中我们可以看到借条看到,几乎所有的借条都没有对还款是对先还本金还是利息进行约定。对还款方而言,会主张自己还的是本金;而对出借方而言,会主张还的是利息;当然这是针对没有全额清偿本息的情况下而言的。那么遇到这样的纠纷,到底该如何处理呢? 法律对还款顺序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我们可以参照其他的法律条文规定,得出先还利息再还本金的结论。《合同法》...[详情]
在民间借贷纠纷的实践处理中,大额借款的出借方仅凭一张借条而没有其他的证据佐证借款实际交付的事实,往往不能确认借款交易的实际发生。那么当出借方同时向法院提交借款方出具的借条和收条,能确认借款事实吗? 确认借款事实其实就是确认两个事项,即借款与出借的双方合意和款项的实际交付。大额借款的出借方若能提交借条,从举证的角度来讲已经完成了举证责任,与此同时出借方还能提交...[详情]
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的司法实践中,大额的民间借贷仅凭借条往往不能认定借款事实。法院在审理时,不但要审查借条本身的真实性,而且对借款事实的发生做实质性的审查。如查明出借人的收入状况、支付能力、款项来源、支付凭证、借款金额及与借款人的关系等,综合判断借款事实的发生与否。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因此民间借贷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