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香,天津万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经济法硕士,中共党员。执业以来代理过多起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现为各类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包括:天津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天津市仁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天重江天重工有限公司、天津振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为上述企业以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办事处处理法律实务。
多次参加全国刑法年会和犯罪体系国际理论研讨会,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包括《国际公约对我国反洗钱工作的启示》(发表于《河北法学》),《公司社会责任的路径选择》(发表于《经济论坛》),《构建符合刑法谦抑的刑法体系》(发表于《学习论坛》),参与编写《21世纪刑罚价值取向研究》获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二等奖。
擅长业务类型包括: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工伤、房产、债权债务等普通民事领域,合同法、公司法、公司并购重组、外商投资等商事领域。
非诉法律服务项目包括:
1、公司启动项目前期调查和法律咨询;
2、为公司改制、重组、并购等法律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3、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出具法律意见书;
4、草拟并审核重要商务合同;
5、参与公司重大商务谈判;
6、就公司内部劳动关系、商业竞争行为的处理等提供法律意见;
7、协助办理有关工商注册登记的非诉法律事务;
诉讼法律服务项目包括:
1、代为进行法律诉讼、起草法律文书;
2、调查收集证据材料;
3、就诉讼进程出具法律意见书;
4、参加法庭审理和调解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