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资料
  • 律师姓名:
  • 王旭东律师
  • 所在地区:
  • 广西-南宁
  • 执业证号:
  • 14501200310740952
  • 执业机构:
  • 广西远东律师事务所
  • 联系电话:
  • 0771-5511529 
  • 手  机:
  • 13307810165
  • 电子邮件:
  • 13307810165@163.com
  • 联系地址:
  • 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9层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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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诚信律师身份认证:
  • 100分
  • 经过广西律师协会认证
  • 诚信律法通年限:
  • 150分
  • 使用诚信律法通已达 1
  • 用户评价:
  • 99分
  • 最佳回复:89
  • 资质证书:
  • 10分
  • 资格证书0张;学历证书0张;荣誉证书0张;其他0
  • 诚信值(总分):
  • 律师简介
详细介绍>>
  • 王旭东,男,中共党员,法律硕士,远东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该律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经验丰富,擅长办理房地产纠纷、工程建筑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公司法务、劳动纠纷,刑事辩护等。
    从业以来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如:广西东方航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东方正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阳光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西南宁航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西威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西运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西泳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西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运广西公司、中国化学工业桂林工程公司等公司的法律顾问。
    参与办理过大量经济、民事案件,其中具较大影响的案件有:广西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某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广西运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某房地产公司合作建房纠纷案;中国外运广西桂林公司与桂林某进出口公司土地权属纠纷案;广西东方航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广西区某局拖欠工程款纠纷案;广西运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南宁某房地产中介服务公司代理合同纠纷案;肖某与南宁某医疗器械公司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与樊某等161人劳动争议纠纷案;中国外运广西钦州公司破产案等。
    刑事辩护方面,为被告人唐某某犯抢劫罪、李某某犯盗窃罪、韦某某犯故意伤害罪等提供辩护,均被法院从轻或减轻处罚,取得满意辩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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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内公告

  • 2010年8月,王旭东律师参加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主办的《有法大家帮》法律援助大型电视活动。 。◆◆◆2011年2月21日,接受陈某委托,代理其诉某单位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2011年2月25日,接受韦某委托,代理其诉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 ◆◆◆2011年3月4日,接受王某委托,为其房屋拆迁补偿事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011年3月10日,接受莫某委托,为其亲属黄某犯盗窃罪一案提起上诉,并为其提供刑事辩护。 ◆◆◆2011年3月15日,接受陟某委托,代其诉沈某及某保险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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