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树全律师,1974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三级律师,现为黑龙江鹏龙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民事部主任律师、业务指导委员会成员。兼任黑龙江省律师协会(现第六届)民事业务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黑龙江省律师协会(第五届)医疗纠纷专业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法学会新农村医疗卫生保障法研究会副会长,黑龙江省尚志市人大常委会(第五届)个案评审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黑龙江省律师协会会员,哈尔滨市律师协会会员。
王树全律师毕业于东北农业大学法学专业,在校学习期间历任东北农业大学社会科学系学生会纪检部长、办公室主任兼少数民族工作部部长、学生会主席。一九九七年考取律师资格,一九九八年辞去政府公职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二OO二年起执业于黑龙江鹏龙律师事务所,任党支部副书记、民事部主任律师、业务指导委员会成员,二OO四年三月被尚志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聘为市人大常委会个案评审委员会委员,二OO五年五月当选黑龙江省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同月被尚志市司法局评为二OO四年度律师工作先进个人,二OO五年十月当选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医疗纠纷专业委员会委员。二OO六年一月被推荐为黑龙江省法学会会员。二OO六年十月入选《中国专家人名词典(第15卷)》。2007年12月20日被黑龙江省法学会授予“黑龙江省第四届杰出法律工作者”荣誉称号。二OO八年一月被尚志市司法局评为“二OO七年度优秀律师”。二OO八年三月担作任黑龙江省法学会新农村医疗卫生保障法研究会副会长。二OO九年三月被哈尔滨市司法局、哈尔滨市律师协会评为“二OO八年度优秀律师”。二OO九年十二月当选为尚志市第二届青年联合会委员。
王树全律师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案件近千件,充分维护了委托人及接受指定提供法律援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王树全律师还担任了尚志市人民医院、尚志志城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尚志市公司、尚志市烟草专卖局、尚志市房产住宅局、大庆华尔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并自二OO八年起担任尚志市人民政府处理涉法信访案件顾问律师,为涉访的企业职工等提供法律帮助案件近二百件。
执业以来,王树全律师在执行律师职务的同时,注重法学理论研究,在《黑龙江律师》、《黑龙江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法学与实践》、东北三省律师论坛、三省一区律师论坛等发表论文近二十篇。二OO九年八月在东北三省及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共同举办的“三省一区律师论坛”上,王树全律师发表的论文《浅议如何扩大专业委员会的影响力》获一等奖。
几年来,王树全律师为尚志志城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业户讲授法律知识,为尚志市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尚志市房产住宅局实施行政处罚、尚志市司法局培训司法行政人员和法律工作者以及哈尔滨广播电视大学尚志分校法律专业学生授课,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主要专业研究方向:医疗纠纷法律事务、房地产法律事务、行政诉讼、法律顾问等。
代表论文:《医疗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论保证方式担保的实践应用》、《论我国商业秘密的保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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