茹国钢律师,男,浙江省绍兴市浙江兴绍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副主任,合伙人。1998年8月经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律师资格证号119857080456;律师执业证号13306199910302089。为人诚恳、性格平和、敬业踏实。
主要业务:民事、刑事、房地产、劳资争议、法律顾问等。
1、民事代理。接受各种民商事案件特别是房地产、建筑合同纠纷、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债权债务、交通事故纠纷等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
2、刑事代理: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帮助、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代为申请取保候审、做罪轻或无罪辩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接受刑事问题方面的咨询。
3、房产纠纷:代为当事人谈判、调解和协商、提起征用、拆迁安置的行政及民事诉讼,为被拆迁人维权。
4、企业法律顾问: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是接受企业的聘请,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法律帮助,防范法律风险及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