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罪犯,就像爱自己”。马革联律师(15074834939),湖南邵阳人,中华律师协会会员, 1993年、1996年先后毕业于湖南省人民警察学校(刑事侦查专业)、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公安管理专业),曾长期从事公安法制/行政执法工作。2003年6月以专业及总分第一名的成绩考入湖南省法学重点研究基地——湘潭大学法学院,师从我国著名刑法学家——邱兴隆教授。2006年6月研究生毕业,获刑法学硕士学位。现为湖南醒龙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兼任我国著名刑事辩护专家邱兴隆教授助理,以刑事辩护专业为主业,执业地域主要为资源相对丰富的湖南、广州等地。
马革联律师,法学专业功底厚实,学术思维敏锐。在刑事法学理上并举“爱罪犯,就像爱自己”与“爱受害人,就像爱自己”,在司法实务中倡导与贯彻“有利被告”之刑事司法原则。曾在《湘潭大学学报》、《法制与社会》、《河南科技大学学报、《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等省级以上期刊发表多篇法学专业论文(附后);硕士论文——《恢复性刑事责任初论》(答辩获“优秀”),成功开启了我国学理界从实体法之刑事责任维度探究“恢复性司法”这一学术热点课题与难题之先例。
马革联律师,司法实务经验丰富,反非法侦查能力强,特别是其刑事法律服务,精到而专业,任何有利的辩点及侦查机关/人员的错漏都难以逃出其视域,依法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权利。执业以来,其做阅卷笔录、撰写辩护词及初稿、代理词、法律意见、代书上诉状、申辩材料及搜集整理相关法规资料150余万字,其承办或参与承办的主要案件有:
(1)原湖南省郴州市纪委书记曾某涉嫌受贿案;
(2)原湖南省郴州市市长、省国资委书记周某涉嫌受贿案;
(3)原株洲市粮食局局长何某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私分国有资产等案;
(4)刘中益某等诉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邵阳市中心医院医疗损害(致死)赔偿纠纷;
(5)原长沙市市政专项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周某涉嫌受贿案;
(6)原湘潭市政协副秘书长、湘潭县副县长周某涉嫌受贿案;
(7)原湖南洪源机械厂(所属兵器工业部)厂长孙某涉嫌受贿案;
(8)邵阳市刘某特大制造、买卖枪支、弹药案(公安部督办);
(9)岳阳市黄某涉嫌特大贩卖毒品(冰毒3333克)案;
(10)广州市梁某涉嫌“增城3000亩假征地诈骗案”(二审、申诉);
(11)长沙市佘某涉嫌非法持有毒品案;
(12)深圳市“7.31”特大涉枪犯罪案(公安部督办);
(13)娄底市曾某、刘某涉嫌合同诈骗案;
(14)广州市朱某涉嫌绑架、抢劫、敲诈勒索案;
(15)长沙市陈某故意伤害案(重伤)案;……
马革联律师,真挚谦和,专注敬业、思辩犀利,人脉/口碑良好,激情与理性俱在,正义感与责任心兼备,致力为任何有维权需要的同胞提供专业、精湛、高效的法律服务。
执业理念: 一切为了权利,认真对待权利,勿忘为权利而斗争!
手 机:15074834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