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律师的不仅要有让自己过上好日子的目的,更要有肩负起法律传承和扶持弱者的使命,将自己平生所学服务于社会,做一个公平正义的倡导者和维护者。律师的身上肩负着重大的使命感到和社会责任感。投身于公益事业是报答社会最好的一种方式。
什么是公益事业,是否要求我们放下现在的所有事情全心全意从事公益事业。这是不切实际的想法,律师作一种职业也是一种生存的方式,我们所称公益事业,是指在自己力所能及地范围之内,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之下,运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经验,在适当的时间和场合,适当地去从事公益事业。为彻底地贯彻这一理念,李新青律师郑重承诺:
(1)每年的3·15或者12·4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对受害者一方经济困难的侵权案件,缓交律师费用。
(3)对经济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劳资纠纷,缓交律师费用。
(4)对受害者经济困难且有重大过错的刑事案件,减收被告人律师辩护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