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九年出生,湖南安化人,中国民主同盟成员,法学学士,毕业于国家“211工程”重点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现为司法部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湖南(长沙)骄阳律师事务所(原湖南省第一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信访接待工作特邀嘉宾,湖南日报《投诉直通车》、原湖南人民广播电台新闻频道《听案说法》栏目特邀律师,民盟湖南省委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团主要成员律师,新浪乐居网站特邀顾问律师。
有较为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述水准,口才好,并具备良好的办案能力。出身于书香门第,为人崇尚忠义,生性机智、豁达、正直、办事果敢而不失魄力。从业以来,共同承办或单独办理各类案件数百件。其中不乏有一批在省内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如湖南省工商银行原副行长王某某涉嫌受贿一案(湖南经视曾报道)、怀化市张某故意杀人案(一审死刑立即执行,二审改成死缓)、衡山“八.二八”杀人案(律师提出犯罪嫌疑人患精神病,并要求做相关的司法鉴定,后其免予追究刑事责任。《三湘都市报》曾报道)、夏某某等数十位车主诉益阳湘运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侵权案(涉案金额500余万,此案在益阳影响巨大)、江岸景城戴某某等数十户住户诉长沙市中意房地产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涉案标的额2000余万)等案件。绝大部分案件均取得较为理想的诉讼效果,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曾先后担任长沙钢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钢联科贸有限公司、湖南奇思环保有限公司、长沙新宝信化工有限公司、陕西绿宇矿能冶炼研究有限公司、长沙嗨C艺术培训中心、益阳新和房地产开发公司、长沙恒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湖南鹏驰标致4S旗舰店、湖南唯盛装饰工程公司、湖南一建园林景观有限公司等十余家单位的法律顾问.
本律师主要法律服务范围:刑事辩护、专业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理赔团队、商标及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企业法律顾问、私人律师。
本人深谙“做事先做人”的道理,并具备一定的社会背景和良好的社会资源,将秉“铁肩担道义,赤胆卫民权”之念,誓以忘我的工作态度,最大限度地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