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荣誉及曾兼职
1997年12月 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评为“中华名师”
1998年 6月 入选《今日中国人》
2000年 3月 入选国家人事部专家中心编写的《中国专家大辞典》
2000年 6月 入选国家人事部编写的《中国人才辞典》
2000年 8月 入选《二十一世纪人才库》
2000年11月 入编《当代中国人才库》
现兼任:吉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曾兼任:吉林市投资学会常务理事 吉林市法学会理事
发 表 论 文
《运用法制强化贷款风险管理》
1995年11月 《中国投资管理》发表
1995年11月 入编《开拓与探索》(吉林人民出版社);
1996年 2月 参加西双版纳全国金融财贸研讨会。大会交流论文。并评为二等奖;
1996年12月 获吉林省社会科学科研课题一等奖;
1999年10月 获共和国五十年征文二等奖,并入编《共和国五十年文鉴》;
2001年 2月 中国改革开放文库编委会评奖并指定交流;
2001年 2月 中国发展战略丛书编委会评为优秀奖;
2001年 5月 中国现代理论编委会评为二等奖;
2001年 7月 中国新时期人文科学优秀成果评委会评为二等奖。 先后入选《现代论文选》、《中国软科学文库》、《中国社会科学文库》、《现代管理文集》、《世纪之光》、《改革二十春》、《奔向2000年》、《当代中国领导科学文献》、《管理艺术文集》、《跨世纪的足音》、《中国发展理论与实践文集》、《中国时代战略文集》、《中国发展文库》、《世纪文典》、《共和国五十年改革与建设文鉴》、《开拓与探索》及《中国投资管理》等近二十部国家级书刊。
1984年8月《男奎浩无罪》(辩护案例选)
1984年4月9日 《谈谈宪法修正案》(江城日报);
1985年4月8日《公诉案件开庭后不应再撤销案件》(吉林法制报);
1985年6月13日 《再论公诉案件开庭后不应再撤销案件》(吉林法制报);
1986年1月25日《略论律师参加诉讼的权利》(辽宁法制报);
1986年2月12日《“保外就医的罪犯要停止一切政治活动”之说失当》(中国法制报);
1987年8月10日《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之我见》(吉林法制报。同时致信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研究室复函认可该文观点。并表示将专发司法解释。);
1993年6月《“宁文”之我见》(演讲与口才编辑部认同)
1995年10月 《浅析贷款风险的客观成因》(吉林大学学报);
1995年10月《法律宣传应当明确》(吉林法制报);
1996年4月 《司法语言浅谈》(吉林人民出版社《人文科学论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