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您与该公司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属于仲裁前置,即必须经过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不应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2、您应从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否则时效就已经经过。3、三人的责任主要看协议约定,协议对此无约定的,视为均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程序、期限等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至第十五条的规定执行。
辞职不是履行工作职责的行为,因此,结合您提供的信息,本案您在辞职过程中受到的暴力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经办机构应当建立辅助器具配置工作回访制度,对辅助器具装配的质量和服务进行跟踪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对协议机构的评价依据。
首先,你需要了解单位是否为你父亲交纳了工伤保险。第一,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单位为员工交纳了工伤保险,员工受工伤伤后,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二,如果单位没有交纳工伤保险,员工受到工伤后,费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计算后,由用人单位承担。其次,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单位出售后,应有单位承担的费用,有由收购后的单位承担。工伤待遇纠纷,属于法律援助范围。你可到当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咨询,或者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民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
由于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已经过,现无法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建议考虑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1、工伤期间不需要提交假条2、如果构成5级及以下伤残,辞退要发给一次性就业补贴、一次性医疗补贴3、如果构成4级及以上伤残,不准辞退,并且要按月发给伤残津贴通常要经过工伤认定、工伤费用报销、伤残鉴定等程序。工伤认定时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单,提供首诊诊断证明、工伤员工身份证等材料,建议到当地工伤部门领取申请单及一应材料说明。工伤医疗过程中,请工伤员工向医疗机构说明是工伤,医院用药的时候会注意,此时注意不要划社保卡,走手工报销流程,先全额支付医疗费用,再进行工伤报销。-般工伤报销是100%的。当然这仅是医疗费用,公司在停工留薪期要照常支付员工工资。如果伤残定级,在解除(有些伤残情况公司不能主动解除)或终止时还要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基金除支付医疗费用外,还要支付伤残补助和伤残医疗补助金。
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因工(公)致残的劳动能力鉴定,参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