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7个月,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不离职当前只能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离职能够“三金”同领。但是,工伤职工总是要离职的,在用人单位工作直至退休的除外,都是可以在离职的时候领取其它两金的。工伤职工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的,工伤保险关系终止,旧伤复发不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原则上由工伤职工自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1、工伤类案件,受伤者前期垫付的相关费用,仲裁机构或法院最后都会裁定由用人单位承担,你不用担心;2、二次手术费若发生在你的案件审结后,你可以以新发生的费用损失提前二次诉讼,法律都会支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在职工发生事故受到工伤,或者被鉴定为职业病时,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提出工伤申请,或者前款规定提起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请注意申请工伤的时间限定为1年内。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1.单位要求您分摊社保中单位应缴纳的部分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您可以要求单位退还您多缴纳的部分。按照各地社保部门的规定有所不同,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个人0.2%.工伤保险比例:单位每月缴纳0.5%,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比例:单位每月缴纳0.8%,个人不缴纳。2.为了向单位追回您个人多缴纳的费用,您可以向当地社保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五条 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1、车辆发生自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该车辆的保险,应该赔付该车辆的人员和车辆。2、咨询人因公负伤属于工伤,公司购买的保险与车辆保险赔付给咨询人,受损的人员在病愈后的一年内,按照受伤人员工伤级别和实际发生的医药费、治疗费、劳务费、护理费等赔付受损人员。3、发生工伤纠纷,应起诉人民法院按照司法程序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