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被体罚后导致的症状,可以申请工伤赔偿。体罚本身就不合法。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如果员工业务不达标的,可以在公司考核绩效方面作处理,但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体罚他人的权利,公司对员工不可以采取体罚措施。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支付依法应当由其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的,职工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制定的法律条例,于年1月1日起施行。如果您的工伤事故是发生在年以前,那么已经超出了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处理时间了。也就是说,目前您的情况没有办法去正常申报工伤,不能正常得到工伤赔偿。建议您再与用人单位协商,或者尝试以人身损害赔偿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一)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二)未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或者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三)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未按照规定进行维护、检修、检测,或者不能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的;(四)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的;(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未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的;(六)未按照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的;(七)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未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八)未按照规定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九)拒绝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十)隐瞒、伪造、篡改、毁损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等相关资料,或者拒不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资料的;(十一)未按照规定承担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和职业病病人的医疗、生活保障费用的。
1、我国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均对劳动者高温作业权益保障进行了原则性保障;2、国家安监总局、卫生部、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四部联合制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对此做出了具体规定;3、主要内容为:(1)、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2)“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3)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4)劳动者因高温作业引起中暑的,经诊断为职业病、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5)强令高温冒险作业劳动者可拒绝。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因为伤者已经出院,伤情相对稳定,故工伤认定作出后伤者就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强对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水平;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设备、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国家鼓励和支持职业病医疗康复机构的建设。
受伤后要先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评定伤残等级。等伤残等级出来后可以到仲裁委申请裁决,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相应的伤残赔付标准赔付即可。如果走不了工伤,你方可以去当地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鉴定和三期鉴定和后期治疗费的鉴定。待鉴定结果出来后,再找老板索赔。老板不赔,你方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所有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