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自取得结婚证起确立夫妻关系。办理结婚登记前同居行为不能确定为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婚前双方购买的房产,如果能提供证据证明购买房屋的目的是基于结婚的目的,且有相应的出资证明,可以主张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证明婚前共同购买的房产百属于共同所有,有两种方式:第一,向房产部门将房产登记为共同所有。因此,房产证上可以登记为两个人的名字。但是登记为共有房屋必须有证据证明登记人对房屋都享有所有权,其中购房合同上的签答字是很好的证据。如果一方没有在购房合同中签字,需回要有其他的证据证明其对该房产享有所有权,如出资证明(银行流水记录)等。第二,进行婚前财产约定。答当事人可以约定婚前财产为共同所有,可以将该约定进行公证,以增强其保障力。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如果是婚前购得房屋,且只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房屋属于一方所有,但夫妻共财产还房屋贷款的,其因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屋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得其增值部分的财产相应的份额或数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五条 失踪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失踪宣告。失踪人重新出现,有权请求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共有。虽然是在去世后取得产权证,但实际购买取得、投资成本均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属于共同财产。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如a去世后仅有b一个法定继承人,则b可以自行处分该房屋的全部份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若是对方妻子能够证明男方的出资是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则有可能支持对方的主张。但是双方分居这么多年,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与房子的购买时间以及分居情况有关系。诉讼时效一般是以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开始计算的,并非完全以事情发生开始计算3年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11.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