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四十八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法律适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被交通认定书判全责,需要赔偿对方损失,建议进一步调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1.发生交通事故致人伤残的,要按照司法鉴定结果予以赔偿。2.鉴定程序按照司法程序规定,对伤着依法进行鉴定。3.旧标准失效,应及时变更新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按照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案件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强险赔付,然后有第三者责任险在报销范围内赔付,不足部分再有你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按照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案件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强险赔付,然后有第三者责任险在报销范围内赔付,不足部分再有你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交通事故工伤,第三方保险公司赔偿和工伤保险待遇是两个体系的保障。根据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责任同等,第三方保险公司赔偿您在事故中的损失的50%,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待遇是社保待遇的一部分,因超出一个月的工伤申报期,受伤职工工伤医疗费用由单位负担,单位应全额负担。但是若第三方保险公司已赔偿您该部分费用,则工伤保险待遇不重复保障。单位在赔付工伤职工医疗费用时,以调解内容为由,认为受伤职工放弃第三方赔偿,根据事故责任划分,单位只赔付受伤职工50%的医疗费用,没有合法依据。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