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时未要求分割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针对您的情况可以提出分割双方共同财产。首先是该房屋本身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双方共同居住,因此如果解除同局关系后是可以要求分割的。同期期间的财产是属于男方个人财产,要求分割比较困难,且双方已经离婚不能要求给付损失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首先,从承诺如婚内出轨,财产归另一方所有,其本人自愿净身出户等等。本质上是对于其将来违反夫妻之间忠诚义务而以书面形式约定的财产处分的协议,属于“忠诚协议”的范畴。 其次,从夫妻之间忠实义务的本身来看,是一种情感道德义务,而不是法律义务,夫妻之间签订的忠诚协议,应由当事人本着诚信原则自觉自愿履行,法律并不禁止夫妻之间签订此类协议,但也不赋予此类协议强制执行力。夫妻一方以此道德义务作为对价与另一方进行交换而订立的协议,不能理解为确定具体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第三,从社会效应来看,如果赋予忠诚协议法律效力,主张按忠诚协议分割财产的一方当事人,既要证明协议内容是真实的,没有欺诈、胁迫的情形,又要证明对方具有违反忠诚协议的行为,势必导致举证一方为了举证而去捉奸不计后果不择手段,可能引发更大的伤害和负面效应。 第四,《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该条款明确规定了以离婚为前提的协议的生效条件。而实际上,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该条款未生效。第五、综上分析,无论是忠诚协议还是以出轨为前提的“财产分割”承诺书,均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依据。当然,若一方自愿履行且有履行能力,法律不禁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如果是婚前购得房屋,且只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房屋属于一方所有,但夫妻共财产还房屋贷款的,其因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屋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得其增值部分的财产相应的份额或数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二条 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抵销权或者撤销权的,保证人可以在相应范围内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虽然该房屋的首付款是您母亲支付的,但是还贷部分并不是您母亲支付。由于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您用于还贷的资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您享有该房屋首付款和还贷部分50%的份额,您前夫享有还贷部分50%的份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除非双方同意该离婚协议,并在民政局备案,否则离婚协议上男方同意归还7万首付款的承诺尚未生效,也就是说,男方还可以反悔。因此,您现在应该关注的是你们是否可以先将记载这个财产处分的离婚协议先登记到民政局,而不是考虑男方是否偿还该笔钱。等到离婚协议登记到民政局后,对方不支付的,您可以法院起诉要求履行离婚协议的内容,胜诉后对方还不支付,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然,执行需要您提供男方财产线索,如果对方本身没钱的,也会无法强制执行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