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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的百分之多少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的试用少百分之八十,也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期工最低工资标准。

具体来说,资不之多用人单位支付给员工的得低动合试用期工资,不应该低于其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于劳80%。这是百分为了避免用人单位利用试用期压低员工工资。同时,试用少试用期工资也不能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期工最低工资标准。这是资不之多为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避免用人单位过度压低员工的得低动合工资水平。

另外,于劳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的百分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试用少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期工最低工资标准。这是资不之多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同时也防止用人单位通过试用期随意提高员工的工资水平,避免员工因低工资而离职。

在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以此来降低用人成本。但同时,劳动者也应该注意自己的试用期工资权益,不要因为低工资而失去工作机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认真查看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期限等内容,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总之,试用期工资是一个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关注的问题。只有双方在平等、公正、合法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才能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能够促进用人单位健康发展。

用户:xfl*** | 新疆-乌鲁木齐 | 手机:点击查看 | 2019-12-01 15:01:48 | 一般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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