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回复区
[上海-浦东新区]
电话:13472708054
QQ:353772844
积分:4433分
回复时间:2007-12-29 18:39:00
个人不能提档案,只能由接收部门主办,人个协办,一般是由个人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并将档案转入人才中心
[安徽-蚌埠]
电话:15905529900
QQ:475153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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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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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1-03 15:36:00
不能够随便提,可以通过辞职或者办理调动工作者两种方式,来办理 个人档案的转移。
[北京-海淀区]
电话:13691221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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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
电话:15810808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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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1-19 16:04:00
你如是国家公务员可要求调动,档案由组织部门为你转移;若是劳动者可办理辞职手续,档案由用人单位负责为你转出。两者都不需要你自己将档案提走。
[山东-济南]
电话:15863779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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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3547分
回复时间:2008-01-21 10:46:00
辞职的档案一般通过人才交流中心转递,你可以要求单位直接转档到你要挂编的人才交流中心或直接转递到新单位。
[北京-朝阳区]
电话:13911820697
QQ:478041028
积分:360分
回复时间:2008-01-25 23:41:00
档案是不能自己提的,应当由各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
[陕西-西安]
电话:13319186653
QQ:5166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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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1-30 18:00:00
自身情况介绍不明,因而问题不能简单说可以与不可以.
[天津-塘沽区]
电话:1500220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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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1244分
[陕西-西安]
电话:1357195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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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
电话:13917251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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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2-26 14:23:00
个人不能提走档案,你可以先辞职,然后在西北找工作单位,由单位帮你办理档案转移。
[重庆-南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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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3573分
回复时间:2008-02-28 11:13:00
档案应该跟着工作关系走,如辞去工作,用人单位应在15天内移交档案
[江苏-常州]
电话:13506120071
QQ:19100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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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3-19 08:43:00
无论是辞职还是自动离职,你都有权转走自己的档案材料
[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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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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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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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4-07 17:01:00
档案是与你的工作单位挂钩的,人走了,档案当然可以带走。
[辽宁-大连]
电话:13998563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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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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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4-16 10:45:00
必须先终止你与现在单位的劳动关系,再要求现在单位转移档案.
[贵州-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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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
电话:18601024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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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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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6-26 08:26:00
首先请你把事实说清楚
其次,会根据你的问题再做具体的分析
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电话咨询 15804608812 何律师
[广东-深圳]
电话:
QQ:51225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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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9-14 15:01:00
提走当地的人事档案的前提是结束当地的劳动合同关系才有可能。至于如何结束,有几种方式,到期终止合同,如果是在2008年后,有点补偿。用人单位为你的要求主动解除,或你主动在合同有效期辞职等。是你的权利。
[河南-洛阳]
电话:13837905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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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
电话:13683387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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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9-26 17:41:00
工作关系在东北,但我爱人在西北,为了结束两地生活,你有权将自己的档案放在实际用人单位单位,
档案与 户籍是不同的。人、户分离也是很普遍的。
[江苏-南通]
电话:13033561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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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
电话:13583507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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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10-23 17:24:00
档案通常是由现档案管理部门发往新的档案管理部门,但现实中也存在可允许个人提走档案的情况。
[山西-太原]
电话:133275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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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5-09-21 20:17:00
依据法律规定,你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一般先将档案转入人才中心再提走
[广东-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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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5-09-21 20:35:00
不知道你是指的什么档案,作为公务员身份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调动是需要办理相关手续的.如果企业一般工作人员按照劳动法规规定输就行了,即档案挂靠在人才交流中心,人在哪上班都无所谓档案调动的问题呀.
[广东-东莞]
电话:13825744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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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5-09-21 20:36:00
不知道你是指的什么档案,作为公务员身份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调动是需要办理相关手续的.如果企业一般工作人员按照劳动法规规定输就行了,即档案挂靠在人才交流中心,人在哪上班都无所谓档案调动的问题呀.
[北京-其他]
电话:1336688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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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其他]
电话:1336688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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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
电话:1397010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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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5-09-24 21:15:00
辞职的档案一般通过人才交流中心转递,你可以要求单位直接转档到你要挂编的人才交流中心或直接转递到新单位。
[北京-朝阳区]
电话:13466508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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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7-12-26 22:46:00
可以通过辞职或者办理调动工作者两种方式,来办理 个人档案的转移。
[山东-青岛]
电话:13061424956
QQ:87341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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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7-12-27 10:13:00
你好!你的问题好办!你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一般先将档案转入人才中心再提走,原你早日团圆!
[四川-成都]
电话:13198512368
QQ:604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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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7-12-28 12:15:00
按档案的管理的相关规定,无论任何情况下档案都不能由自已带,只能通过相关部门或机构传交。
[河南-漯河]
电话:1393952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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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1-01 17:23:00
不知人所说的提走是什么意思,若是随着工作地的变动而变动的话那么你据说 的提走就是档案移动如何 办理的问题。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档案的移交、保存等到相关活动中,个人无权直接接触档案材料。
[江西-萍乡]
电话:13155957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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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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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1-05 09:57:00
个人档案要由单位移交或者委托你将档案提交到接受单位。
[山东-枣庄]
电话:130620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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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
电话:13065092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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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1-07 12:26:00
如果你办理了工作调动或辞职,你当然有权提走档案,单位有义务协助,这一点在新的劳动合同法里有明确规定了。
[山东-烟台]
电话:13792576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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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区]
电话:1352178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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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1-10 15:00:00
档案的寄送都是通过邮局的机要通道寄送的。正常情况不允许,自己携带。
[江苏-泰州]
电话:13852886598
QQ:291554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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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1-11 22:11:00
问题不清楚。要分清你的工作性质。公务员、一般企业员工等,国家都有不同的规定。
[浙江-嘉兴]
电话:13505730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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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1-15 19:57:00
你在满足一定条件的话,可以把挡案转到西北的,方法可以是辞职或者商调形式.
[江苏-苏州]
电话:13776013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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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城区]
电话:1324042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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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
电话:13065159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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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1-22 21:39:00
你不是提走的档案,而是应该通过调动,或人才交流中心转移,个人不能自带。
[湖北-武汉]
电话:1329791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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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
电话:13776402229
QQ:39083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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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1-25 09:09:00
工作关系如果系公务员或人事关系,可以调动;如果系劳动关系可以提前1个月通知解除,后办理调档。
[广东-惠州]
电话:13352688665
QQ:634077572
积分:1035分
回复时间:2008-01-25 21:31:00
简单的讲,请您向当地人事部门或劳动保障部门详细咨询更稳妥更快捷。
[山东-青岛]
电话:13853242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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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1-26 00:26:00
在换工作单位的时候,是可以提个人档案的。你可以通过辞职或其他方式离职,在你老婆的地方重新找到工作,就可以将档案转过去
[河南-洛阳]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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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1-26 22:28:00
档案的流转有相关法律规定,只要手续齐全,就可以按规定操作!如果你从单位辞职,单位有义务将你的人事单位按规定移转!
[北京-东城区]
电话:13671112430
QQ:915783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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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
电话:18997999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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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1-27 23:45:00
你如果是辞职,可以把人事挡案转到当地的人事代理中心代管,等你在异地找到工作以后,可以申请人事代理部门帮你转到新的单位就可以了,
[重庆-渝中区]
电话:13983009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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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1-30 13:05:00
依据法律规定,你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一般先将档案转入人才中心再提走不知道你是指的什么档案,作为公务员身份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调动是需要办理相关手续的.如果企业一般工作人员按照劳动法规规定输就行了,即档案挂靠在人才交流中心,人在哪上班都无所谓档案调动的问题呀.按档案的管理的相关规定,无论任何情况下档案都不能由自已带,只能通过相关部门或机构传交。 个人不能提档案,只能由接收部门主办,人个协办,一般是由个人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并将档案转入人才中心 你如是国家公务员可要求调动,档案由组织部门为你转移;若是劳动者可办理辞职手续,档案由用人单位负责为你转出。两者都不需要你自己将档案提走。 辞职的档案一般通过人才交流中心转递,你可以要求单位直接转档到你要挂编的人才交流中心或直接转递到新单位你如果是辞职,可以把人事挡案转到当地的人事代理中心代管,等你在异地找到工作以后,可以申请人事代理部门帮你转到新的单位就可以了,首先提出书面申请:请求终止劳动关系,然后到县级以上人才服务中心开个流动人员档案转递通知送到单位,上面印有你单位某某某同志的某某东西转到我们中心了,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的规定”的通知)第几条,将档案和当的关系等材料转入我中心。你把这个通知交到单位人事部门就行了。人才中心一年收费不会超过240元我们这边是一年收费240元。需要注意的是带上身份证,开证明不收费,记住:要盖人才服务中心的章子。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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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传甫律师简介
刘传甫,男 汉, 四川资中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民商法硕士.现为重庆龙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法律与生活》律师团推荐律师.主要业务领域:公司法 经济法 海商法 合同法 担保 仲裁等民商事法律服务.对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破产以及金融证券公司等业务有很好的研究.代理了大量的离婚,劳动纠纷,工伤,交通事故案件。
代理的典型案件:
在上海某广告公司诉重庆某文化公司一案代理被告,为被告挽回损失100多万.代理重庆某信用社追回上千万资金.代理重庆某房地产公司所涉金额近亿案件。多次代理房地产公司仲裁案件.等
自我评价:(1)对法律条文有深邃的理解和把握.能准确将法律贯通实践.(曾以高于国家最低录取标准近70分的优异成绩获得国家司法考试资格证).
(2)对理论有很前瞻的运用和独到的见解.(以优异的成绩公费就读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部).
口号:没有我无“法”应对的!
电话13983009455.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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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
电话:1387526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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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徐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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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2-15 15:21:00
为了结束两地生活,想调动工作是你的权利.根据不同的单位性质,调动程序是不同的.假如国家工作人员,要根据规定由国家机关之间调动,不需要你自己出面.假如是一般企业的工作人员,你可以通过辞职程序让原单位开出你的退工单,再与新用工单位办理用工手续,后由新用工单位的档案保管部门调回你的档案,也不需要你自己出面.
[河南-三门峡]
电话:13938125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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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2-18 11:00:00
取决于你的档案管理模式,否则一般档案随劳动关系改变而改变.
[北京-朝阳区]
电话:13522369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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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2-23 14:03:00
首先档案的调转取决于档案的性质。
另外如果是一般档案,档案的存放地与两地分居没有关系
[上海-长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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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2-24 05:49:00
不能自提,但可以工作关系在西北落实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调档手续等.
[河北-邢台]
电话:13102593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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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三门峡]
电话:保密
QQ:5454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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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2-27 13:15:00
和单位协商解决最好,毕竟两地分居的事实,领导也是人啊!!
[江苏-盐城]
电话:13092120148
QQ:156739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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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3-04 14:45:00
首先档案的调转取决于档案的性质。
另外如果是一般档案,档案的存放地与两地分居没有关系
[江苏-盐城]
电话:
QQ:466974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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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3-05 16:01:00
区分你的档案性质而定,是国家公务员,还是一般工薪阶层,档案管理是不一样的。工作变动,档案转移一般情况是不经你自己的手的,由档案管理部门或人事代理中心帮你办理的,但由你支付相应的费用。
[湖北-荆门]
电话:13093238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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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3-07 14:46:00
依据法律规定,你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一般先将档案转入人才中心再提走
不可以自己提
[北京-东城区]
电话:130311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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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
电话:13111097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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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城区]
电话:13426205838
QQ:465652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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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3-24 11:01:00
区分你的工作性质: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则需办理调动手续。如果是其他性质,则只需结束现有劳动关系,再在异地建立劳动关系即可,至于怎样结束你的现有劳动关系,则需你与单位协商,在异地建立劳动关系后,即可按程序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江苏-苏州]
电话:15950020566
QQ:31244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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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
电话:13811681290
QQ:309345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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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3-25 13:42:00
如你非公务员,挡案一般会保存在当地的人才中心,可由你新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出函,由你转交给原人才中心,原人才中心会将封存好的档案交你自已携带,交给新的人才中心.通常没有介绍信你是取不出自已档案的.
如果公务员,一般是存放在人市部门,通常只有离职、调职才能办理调动档案。
[北京-朝阳区]
电话:13681222444
QQ:4988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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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
电话:13651283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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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
电话:13153756462
QQ:6661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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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
电话:13465909091
QQ:573404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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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
电话:15051873148
QQ:624709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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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4-06 17:16:00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档案应和本人工作单位一致。你不能自己拿走档案。
[江苏-盐城]
电话:13815594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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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
电话:13115186008
QQ:905931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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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4-13 01:30:00
有这么多的律师帮你回答这个问题,够幸运的了。其实最简单的做法是:通过人事部门办理个人档案转移,能否给你本人携带要看你的档案的人员性质。
[天津-和平区]
电话:13302033196
QQ:74490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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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樊]
电话:13972298586
QQ:4069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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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闸北区]
电话:13917715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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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
电话:13075947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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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
电话:13949108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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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5-05 12:24:00
区别情况,即公职和非公职,参考以上律师的解答意见。
[山东-济南]
电话:13791078041
QQ:522439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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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
电话:13603316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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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5-08 11:05:00
内容不具体,无法详细解答。如果转单位或辞职,可以通过劳动人事主管部门办理;如果单位强行留置,则可以起诉
[辽宁-朝阳]
电话:13942192169
QQ:458920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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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5-08 20:48:00
您好:您的档案要通过现在的工作单位提取,个人一般不能提取.
[北京-朝阳区]
电话:
QQ:38124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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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虹口区]
电话:13585975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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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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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
电话:15989480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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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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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凯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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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7-14 09:21:00
可以提走的,程序是一般由接受单位发出接收函。或者由你要去的当地劳动人事局的人才交流中心发出接收函就可以了,当然你在原来的单位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这样避免了的纠纷。一般单位不会为难你的。祝你顺利。
[江苏-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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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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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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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8-07 14:08:00
你先得找到愿意接受你档案的单位,让他们开出证明,你那着这个证明到你档案所在地,让他们把你的档案转出就可以了!
一般他们可能邮寄,也可能把档案袋贴上封条让你自己拿到接受单位!
[河南-平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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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8-17 10:07:00
档案不能自己带。欢迎向刘耀武律师咨询。刘耀武律师电话:15836966966.
[上海-闵行区]
电话:13636347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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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8-24 10:15:00
档案不能自己带走,由单位或是人才交流中心保管,在你办理完毕劳动用工手续以后由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内部渠道转移档案。
[海南-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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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8-29 10:18:00
档案不是谁想提走就提走的。你如果因爱人与自己两地分居,你可先找到接收单位,然后由接收单位发函去档案所在地,即可。
[北京-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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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得看你怎么处理.如果是辞职,当然可以把档案转走,如果单位愿保留你的,你也愿留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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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的档案,不能由你自己提走。应当由接收单位来提。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你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申请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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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9-24 17:52:00
尊敬的先生:
在这里回答问题首先要弄清楚你是公务员,是事业单位的职工!要是是公务员,采取调动的方法,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的问题,那就要你联系好新单位,开出调动手续,按正式调动走.
如果你不是公务员,那就必须在一个月前提出辞职.你的档案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然后,通过人才交流中心将档案转入你调入城市的人才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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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10-28 10:59:00
你的单位性质是什么,如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应出调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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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7-12-31 16:35:00 此为公众建议,请慎重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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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屁档案有什么用啊?还要自己每个月出钱管理,我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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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1-10 14:54:00 此为公众建议,请慎重参考!
现实中很多情形都是可以自己带的,因为一般人才中心都不乐意亲自跑去为你取档案的 ,你 可以在后接收单位 开出证明即可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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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到的新单位的性质,若新旧单位都是公务员,就要按调动办理,若新单位是企业单位,原单位辞职即可。但无论是何性质,档案按规定都不能自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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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先看你的单位性质与你的工作性质才可以作相关的处理;而且档案一般不由个人经手,都是相关人事机关单位之间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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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不一样,就档案方式提取方式也不一样。以上律师的意见都是很有可取方向的,具体你可以咨询当地的人才中心或相关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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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提出书面申请:请求终止劳动关系,然后到县级以上人才服务中心开个流动人员档案转递通知送到单位,上面印有你单位某某某同志的某某东西转到我们中心了,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的规定”的通知)第几条,将档案和当的关系等材料转入我中心。你把这个通知交到单位人事部门就行了。人才中心一年收费不会超过240元。我们这边是一年收费180元。
需要注意的是带上身份证,开证明不收费,记住:要盖人才服务中心的章子。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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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但是档案都不能由自已带,要由有关部门代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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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律师的说法,带走时可以的吧.主要是根据你的工作来看带走的方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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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律师意见可以参考 修改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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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单位是什么性质的。国企一般自己有人事权,能扣留你的档案,私企只能委托放在人才保管。还有你现在的档案在哪?单位还是人才/人才的,只有和单位商量好后可以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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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档案 捆扰,能理解你,希望你现在已经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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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走,但不同情况有不同的解决方式,档案一般不能自己带,公务员要通过组织调动转移档案,企事业单位人员可以通过组织调动,也可以辞职通过人才交流中心由邮政部门部门的机要程序邮寄,否则对方单位是不会接受由你个人自带的档案手续的。不知我回答的你是否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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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2-19 22:47:00 此为公众建议,请慎重参考!
新法规劳动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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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但不知道你算不算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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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档案的管理的相关规定,无论任何情况下档案都不能由自已带,只能通过相关部门或机构传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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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走档案,放在你的户口所在地,不用拿到西北,拿出去也没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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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任何情况下档案都不能由自已带,只能通过相关部门或机构传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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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到人才交流中心好了,等到新的单位接收了就可以转档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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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几次都自己带的啊,从学校毕业,到换单位都自己带过去的。又个同学毕业后就自己放家里了,他老打工,没老板要他的档案。
我觉得管理可能很严格了,不像以前了,你要按照法规调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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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够随便提,可以通过辞职或者办理调动工作者两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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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不应该属于自己保管的,故你自己提走的说法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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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他们说的都对,档案应由相关部门转交,而首先需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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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应该不可以自己保管,你可以辞职以后把它放在人才保管,如果你在想要去的城市找到工作,可以让他们给你开出调档函,这样就可以讲你的档案转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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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档案的管理的相关规定,无论任何情况下档案都不能由自已带,只能通过相关部门或机构传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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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5-18 19:59:00 此为公众建议,请慎重参考!
依据法律规定,你需要提前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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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6-15 11:16:00 此为公众建议,请慎重参考!
从法律角度讲:如果公司没有违法(如拖欠克扣工资、不提供劳动条件等)纯属个人原因解除合同就是辞职。
应该30天前提交辞职申请,30天后可以随时离开(即使公司不同意)。档案应该给你。
不过最好跟主管领导好好说一下,自己却有难处,从情理上沟通一下比较好,不要一味依靠法律解决问题,法律只不过是主张权益的最后手段。法律不只是杀毒软件,更是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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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明你的工作单位的性质,再根据情况提前向单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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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公务员还是事业单位还是企业员工?
如果是公务员或者是事业单位,涉及编制问题。请参照国家人事部关于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的有关文件,先解决接受单位。
如果是企业,请和企业友好协商。
档案不能个人提取,否则影响你的工龄计算和退休。应通过人才市场或者劳动部门的劳动力市场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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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作为一个人在工作单位或其他场所的一种证明,是不可以随便调动的,有的牵涉到单位或其他各种利益,需要通过有效途径与单位协商才能调动,要是属于个人私人的档案就可以通过正当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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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8-29 18:26:00 此为公众建议,请慎重参考!
好像不可以,记得我的档案单位都卖了,我在买方找着的,对她来说没用,可当我提出自己提走时,他就不让,说我找着单位或托管到人才交流中心之类单位,才可以为我转移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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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8-30 07:26:00 此为公众建议,请慎重参考!
你会上网,先上网查查关于“档案”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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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9-02 21:37:00 此为公众建议,请慎重参考!
如果公司没有违法(如拖欠克扣工资、不提供劳动条件等)纯属个人原因解除合同就是辞职。
应该30天前提交辞职申请,30天后可以随时离开(即使公司不同意)。档案应该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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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9-11 21:56:00 此为公众建议,请慎重参考!
我认为可以,但是一个月后可以拿走自己档案,劳动者单方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情况下与用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同意就算你自动辞职就可以拿自己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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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9-18 15:27:00 此为公众建议,请慎重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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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8-09-26 16:23:00 此为公众建议,请慎重参考!
1、依据档案管理相关规定,人事档案不能个人提取。
2、你档案要从东北转到西北,只能是你的工作或组织关系转到西北后,由人事部门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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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几天,正好也是去人事局提档案。
人家工作人员明确和我讲明白了,提档需要有接受单位的接收函。
他们做好记录后,方能提档。
个人无权提档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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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为最佳答案 个人不能提档案,只能由接收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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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是公务员的话,就要申请调任,只有组织同意才能把你的档案调到下个工作单位;要是在企业的话,你只要提前一个月提出来就可以了,到时候你可以把档案放到你爱人那边的人才市场或者新的接受单位。档案不能放在自己身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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