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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于2006年1月18日经福建省司法厅批准成立,业务涉及民商事代理、法律顾问、刑事辩护、仲裁等方面;并拥有600余平方米自有产权的办公场所和现代化的交通、办公设备。本所以提供公司法律事务、金融、房地产开发等法律服务业务为主,长期担任中国龙工控股有限公司、龙岩卷烟厂、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市路桥经营有限公司、中国闽西交易城等多家龙岩市骨干核心企业的法律顾问,具备极强的解决法律事务的能力。本所还长期与中国长城、华融、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等保持着友好的合作关系,以诉讼或非诉等方式在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所将本着“团结、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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