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顾法律咨询网 > 乌鲁木齐律师 > 乌鲁木齐法律咨询 > 乌鲁木齐银行保险律师 > 详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最高解释,简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人民解释》,是法院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文件。以下是关于工程关于该解释的一些主要内容:

1. 合同无效的处理方式: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如果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审理施工但工程已经完工,建设那么双方仍应按照实际履行情况确定权利义务。合同

2. 质量责任的最高规定:承包人应当对其所承包的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人民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修理、法院返工或者减少支付工程款。关于工程

3. 竣工日期的审理施工确定:竣工日期的确定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竣工日期没有争议,建设按照合同约定的合同日期认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竣工日期有争议,则需要进行鉴定。最高

4. 工程款利息的计算:对于工程款的利息,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则可以根据施工合同无效的原因和结果来确定。如果施工合同无效是由于发包人导致的,则发包人应当赔偿承包人因合同无效而遭受的损失。

5. 非法转包和分包的后果:非法转包和分包不仅会导致建设工程质量问题的出现,而且会导致当事人之间出现复杂的纠纷。如果非法转包和分包导致工程出现问题,那么当事人需要依法承担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该解释是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律解释,其适用范围仅限于该类案件。在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时,还需要考虑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全面准确的信息。

用户:kwp*** | 新疆-乌鲁木齐 | 手机:点击查看 | 2019-12-01 15:01:48 | 一般咨询 | 

    律师回复(1)

    相关法律咨询
    相关法律知识
    相关法律法规
    在线咨询法律问题
    律师推荐
    法律咨询就上中顾法律网     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平台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鲁ICP备12021926号 【济南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备案:37010009000020】

    版权所有:济南中顾法商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顾法律网投诉平台
    中顾法律网致力于为用户提供健康和谐的网络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