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企业延迟复工有关的那些事儿
上海、江苏、浙江、江西等省份发布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宣布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问题:
1、延迟复工是否具有强制性?
2、企业是否可以提前复工?
3、若企业提前复工会有什么责任?
4、员工是否可以拒绝企业提前复工的要求?
范律师认为:
1、目前,包括上海在内的全国多个省市已经发出了要求所属区域内企业延迟复工的通知,具有一定的强制性。
2、只有符合各地延迟复工的通知规定的例外情形的企业(如公共交通等保障城市运营必须、医疗器械企业等疫情防控必须、食品生产及超市等群众生活必须),才可以不执行延迟复工的规定,除此之外的企业,若有确实有特殊原因需提前复工的,应当遵守各地关于提前复工审核报备制度的规定,并按要求准备应对疫情预案措施。
3、若企业等违反关于延迟复工的通知,提前复工的,其可能的责任有:
(1)行政责任:若企业因违反延迟复工的要求,导致发生传染疫情的,《突发事件应对法》第64条规定,将可能面临“被地方政府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的行政法律后果;《突发事件应对法》第66条规定,若企业不执行延迟复工的要求,“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2)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330条规定,对于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导致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民事责任:企业若违反延迟复工的规定,《传染病防治法》第77条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突发事件应对法》第67条规定,“导致突发事件发生或者危害扩大,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4、符合各地延迟复工的通知规定的例外情形的企业(如公共交通等保障城市运营必须、医疗器械企业等疫情防控必须、食品生产及超市等群众生活必须)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可以要求员工提前复工,员工拒绝的企业可以按照规章制度作出违纪处理。
前述企业之外的各类企业不得早于当地政府规定的延迟复工时间提前复工,企业违反规定要求员工提前复工的,员工有权拒绝,且不得作出违纪处理。
有问题,无需注册、快速咨询,中顾法律网专业律师为你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