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出生,对哪个家庭来说都是一件喜事。然而近日,“荒山挖出活婴”让人大吃一惊,引发网友的广泛关注,虎毒尚且不食子,是什么让家人突破人性道德的防线,将一刚出生婴儿仍在荒山野岭,让我们一起看一下。
两个月前的济南泰安交界处,被埋在荒山上半米深坑里的男婴,发出的哭声引来了上山采蘑菇的村民,婴儿被村民送往医院,媒体曝光后,孩子的爷爷于本月20日主动到新泰市公安局羊流派出所交代问题,据孩子爷爷交代,孩子父母生的是双胞胎,老大很健康,这个被活埋的是老二,出生后老二被查患有多项疾病,家人放弃治疗后带着孩子回了家,发现孩子死亡后,孩子奶奶用土办法进行了厚葬,昨天看到电视台报道后才知道孩子活了,所以今天才主动到派出所交代问题。目前,孩子爷爷已被刑拘。
近日,“被埋活婴”出生医院也发声了,主要内容见下:
1、弃婴脊柱存在异常,但只要继续治疗,完全可以治愈。
2、转入新生儿科44小时后,孩子父母要求出院,没有继续治疗,医生对此做法表示不理解。
3、孩子离院时生命体征正常。
4、从未给孩子开过死亡证明。
不少网友表示一家子都在推卸责任说假话,按男婴爷爷说明的埋婴时间,孩子从被埋到被救足有五天,并不符合医学常识,难不成是在掩饰什么?还有男婴奶奶所称的“厚葬”更是让网友不解:装纸箱里,铺上厚土做掩盖,算哪门子“厚葬”?而且事到如今孩子父母也未发声,考虑到婴儿还没有意识,如果没有外人提供有效证据,追究其家人的责任并不容易。真相依然扑朔迷离,在相关部门给出结论前,很多判断依然为时过早。但毋庸置疑的是既然当父母的生下了孩子,就应该尽到应尽的责任义务,就算孩子真有某些疾病,我们也要尽最大努力去救治,谁也没有权利决定一个人的死活,人命关天的大事容不得模糊,将孩子活埋,无视国家法律,无视血脉亲情的违法和不道德做法,涉嫌遗弃罪,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婚姻法》第三条 禁止的婚姻行为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孩子还活着是不幸中的万幸,若是孩子因此去世,家人主观上放任被遗弃者死亡,还涉嫌故意杀人罪。生而为人,却做出如此丧尽天良的事情,实在是可耻。愿以后每一条生命,都能被被妥善对待。以上内容由中顾法律网小编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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