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的人原来越有法律意识,在年轻的时候就将遗产立好了,这也是因为拥有的资产总额越来越多,谁也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一份遗嘱要想被认可,然后按照遗嘱的内容来执行的话,要求是很高的。那遗嘱如何才能有效,遗产继承有没有失效期,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实践中,大量存在遗嘱失效的情况,这里举例说明:
1. 公证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
2. 公证遗嘱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
3. 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4. 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5. 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6. 多份遗嘱内容冲突。
7. 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
8. 法律规定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一般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9.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当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有冲突时,有冲突部分的遗嘱无效。
10. 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11. 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12. 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13. 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14. 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15. 继承人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妨碍被继承人设立、 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
如果被继承人表示宽恕继承人第12-15项的,并事后将其列入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以上内容由中顾法律网小编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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