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无忧理财投资型保险等保险条款和费率的批复
保监许可〔2015〕975号
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批准〈华泰无忧理财投资型保险产品〉的请示》《关于申请批准〈华泰无忧增值一号、增值二号投资型保险产品〉的请示》(华财字〔2015〕293、294号)及其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试点经营无忧理财投资型保险(一年期、二年期、三年期)产品以及无忧增值一号、无忧增值二号投资型保险产品。
二、上述保险产品销售期限自批复之日起一年,到期停止销售。
三、无忧理财投资型保险(一年期、二年期、三年期)产品的总体销售规模不得超过100亿元,无忧增值一号、无忧增值二号投资型保险的销售规模分别不得超过100亿元。
四、在上述产品经营过程中,你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我会有关规定。
五、试点经营期间,你公司应每月向我会报告投资型产品业务经营、风险管控和压力测试等情况。
附件:1.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无忧理财投资型保险(一年期)条款、费率
2.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无忧理财投资型保险(二年期)条款、费率
3.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无忧理财投资型保险(三年期)条款、费率
4.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无忧增值一号投资型保险条款、费率
5.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无忧增值二号投资型保险条款、费率
http://www.circ.gov.cn/web/site0/tab5239/info3976690.htm
中国保监会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