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县八路军一二九师纪念馆“我们在太行山上”展览数字化展示项目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博函〔2015〕2801号
河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涉县八路军一二九师纪念馆“我们在太行山上”展览数字化展示项目设计方案〉的请示》(冀文物字〔2015〕17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涉县八路军一二九师纪念馆“我们在太行山上”展览数字化展示项目设计方案》。
二、请组织有关单位进一步丰富数字化产品展示的形式及平台,完善项目设计方案。并按照相关要求编制项目预算,按程序报批。
三、请你局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督管理。项目结束后,将结项报告和有关成果报我局。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