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台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通知
台政办发〔2014〕9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台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7日
附件:关于印发台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通知.doc
http://www.zjtz.gov.cn/zwgk/xxgk/001/03/0306/201406/P020140624329628151523.doc
颁布单位: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暂无 |
颁布日期:2014-05-27 | 失效日期:暂无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交通事故 |
关于印发台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通知
台政办发〔2014〕9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台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7日
附件:关于印发台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通知.doc
http://www.zjtz.gov.cn/zwgk/xxgk/001/03/0306/201406/P02014062432962815152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