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文广新闻出版局等部门关于开展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7〕6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关于开展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关于开展电子游戏经营场所
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为贯彻落实《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根据《文化部关于开展第二批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6〕28号)和《文化部关于同意〈杭州市开展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文市函〔2007〕111号)精神,决定在全市开展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管理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试点工作,加强政府宏观调控,促进市场自行调节,扶持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较好经营理念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引导电子游戏产业向规模化、连锁化、专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创新监管机制,有效管理电子游戏的文化内容,积极打造健康规范的电子游戏市场。
二、试点时间
2007年4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三、设立及审批
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审批工作由区、县(市)文广新闻出版、公安、环保、工商等部门根据职责及程序进行,报市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一)审批原则。
1.坚持“有序准入、有效管理、可控发展”的原则。按照文化部从严控制发展的要求,根据杭州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电子游戏市场的现状,对比其他试点城市的标准,在试点期间,杭州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总量控制在100家以内(含现有合法场所)。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各区、县(市)文广新闻出版局负责向社会公告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管理试点工作的目的意义、时间、范围及设立条件、审批程序等相关信息。对符合许可条件的申报场所在正式许可前要进行公示,有异议的要举行听证。
(二)审批条件。
试点期间,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设立必须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并达到以下条件:
1.各区新设立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营业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装机量不少于150台,其中游艺机种不少于总装机量的60%。
2.各区宾馆(四星级以上)、商厦(总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旅游度假区(总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综合文体设施(总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新设立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作为配套项目,营业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装机量不少于100台,其中游艺机种不少于总装机量的60%。
3.县(市)新设立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营业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装机量不少于100台,其中游艺机种不少于总装机量的60%。
4.县(市)宾馆(三星级以上)、商厦(总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旅游度假区(总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综合文体设施(总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新设立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作为配套项目,营业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装机量不少于60台,其中游艺机种不少于总装机量的60%。
5.新设立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使用的电子游戏设备必须是合法生产和进口的机型、机种、电路板,所有游戏设备必须经区、县(市)文广新闻出版、公安部门审核。
6.严格控制在中小学周围新设立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如设立,与中小学的距离不得少于200米。
7.新设立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必须在同一楼层且不得设立包厢(包间)。
8.新设立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必须在场所内主要营业区间和账台等位置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并将闭路电视监控录像资料留存30日备查。
(三)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包括单位名称、地址、经营项目等)。
2.工商名称预先核准书。
3.组织机构和章程。
4.法定代表人和投资人身份证明及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5.经营场所平面图、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租赁意向书。
6.与厂家签订的经营设备订购意向书、厂家经营执照复本。
7.游戏设备目录。
8.申请宾馆、商厦、综合文体设施、旅游项目配套的,报送相关证明材料。
9.县(市)文广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认为偏远、难以保证日常管理的乡镇、村设立电子游戏机经营场所的,必须要有乡镇政府出具的日常监管能力的证明。
10.设备购置发票复本。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程序。
1.申请人持申报材料(材料1-9)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区、县(市)文广新闻出版部门申报,经材料审核、场所勘查合格后,由区、县(市)文广新闻出版部门对拟设立场所的有关事项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发给同意筹建批准文件;有异议的要举行听证,听证通过后发给同意筹建批准文件。
2.申请人持区、县(市)文广新闻出版部门同意筹建批准文件,分别到同级公安消防、环保部门申请审核。
3.申请人持申报材料(材料10、11)和公安消防、环保部门的批准文件,到区、县(市)文广新闻出版部门申请娱乐经营许可证,其材料、场地及场所内所有游戏设备经审核(同级公安部门配合参与)通过后,发给娱乐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