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劳动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合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法第
这一条款的劳动含义和影响如下:
1. 含义:该条款主要是指在劳动合同结束或者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一些特定的合同法律义务。其中包括为劳动者出具一份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第证明,这份证明是劳动证明劳动者曾经在用人单位工作过的证明,也是合同后续办理社会保险、档案转移等事项的法第重要材料。用人单位还需要在劳动合同结束或者终止后的劳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合同档案等关系的法第转移手续。
2. 含义对实践的劳动影响:这一条款提醒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劳动合同结束或终止时,合同要遵守相关法律程序,法第为劳动者出具证明并办理相关手续。这对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和谐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这一条款也提醒劳动者要关注自己的权益,了解自己的劳动关系状态,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
3. 影响:这一条款对于劳动者来说,主要是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得劳动者在劳动关系结束后能够及时获得相应的证明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这对于劳动者的再就业、社会保险权益的保障等方面都具有积极意义。
总之,“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是劳动合同法中一项重要的法律规定,对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和谐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用户:okr*** | 新疆-乌鲁木齐 | 手机:点击查看 | 2019-12-01 15:01:48 | 一般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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