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组织法
人民法院组织法是人民规定人民法院的组织和职权、职责的法院法专门法律。中国现行的组织人民法院组织法是1979年7月通过,1983年公布实施的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它是法院法国家根本大法之一,具有高度的组织原则性和指导性,具体法院的人民组织和职权由“人民法院组织条例”实施。
首先,法院法这部法律规定了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和组成,包括最高人民法院、人民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法院法最高人民法院是组织国家最高审判机关,负责审理各类一审案件和上诉案件,人民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法院法审判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根据行政区划设置,组织负责审理辖区内的各类一审案件和上诉案件,同时还可以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定管辖。
其次,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了法院的职权和工作原则。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公正、公平、公开是法院审判工作的基本原则。此外,法院还要保障人权,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再次,这部法律对法官的任免、职责和权利进行了规定。法官是法院的核心,必须具备高尚的品德和专业的法律素养。法官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任命,具有独立的审判权和豁免权。同时,法官还要对审判结果负责,承担错案追究责任。
最后,人民法院组织法还对法院的经费、设施、装备等物质条件进行了规定。保障法院的物质条件,是保证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
总的来说,人民法院组织法是一部重要的法律,它规定了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职权和工作原则,保障了审判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用户:lll*** | 新疆-乌鲁木齐 | 手机:点击查看 | 2019-12-01 15:01:48 | 一般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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