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江苏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江苏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省交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通事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故赔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偿标举证责任。
2. 误工费用:根据受害人的江苏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省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通事,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故赔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偿标,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江苏收入计算。
3. 护理费用:根据护理人员的省交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通事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故赔,参照误工费的偿标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 交通费用: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 住宿费用: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用。
6. 住院伙食补助费用: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7. 营养费用: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具体的赔偿金额还需要考虑实际的案件情况和当地经济水平。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用户:mwq*** | 新疆-乌鲁木齐 | 手机:点击查看 | 2019-12-01 15:01:48 | 一般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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