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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费证据要求 | 2010-9-10 11:45:00
护理费证据要求
 
未然交通律师网:http://www.sh164jt.com   马刚律师
马刚律师工作电话:13023255880   021-62325468 邮箱:magang156@126.com 
护理费用证据方面需注意以下问题:  (1)护理人原则为一人,除非鉴定结论列明需要多人护理的。(2)护理是必须的,也就是要由医院出具需要护理的证明,这是法院最终认定护理费的最重要证据。(3)护理人员的收入参照误工费的规定。(4)护理人没有收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这种标准就必须由受害人来举证,否则,法院就会以未提交相关证据而不予采信。受害人在打官司之前,应当做好这些准备。(5)护理时间到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止,但最长不超过20年。
目前上海关于护理费的实践操作是:护理时间:原则上是以三期鉴定中护理期为准。如受伤不是很严重,法院可能也会酌情确定但是时间不长;护理费用:一般是20元到40元每天,如有医院护理单价显示是45元或50元,法院也会支持;如有足够证据证明是亲属在护理,且能证明该亲属的误工情况,则该亲戚的误工费就是受害人的护理费;另外有些法院会直接按照护理人员平均工资来判决,今年上海市1750元每月,金山法院一般会这么判决。
 
阅读全文 | 回复(0) | 引用通告 | 编辑 | By: 上海专业的交通律师-马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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